他们只是温柔而愚蠢罢了

【莲花楼|花方】山鬼(一)

  • 电视剧《莲花楼》李莲花×方多病,部分设定借藤萍老师《吉祥纹莲花楼番外·我闻山外梅花落》

  • 时间线接正片完结,非彩蛋的三个月后,HE

  • 本故事可上接合集前三篇,也可当作独立篇章食用

  • 略长,分几章节,是探案+谈情说爱的小故事。不是正经推理,请勿细究逻辑;小情小爱,狗血矫情,请勿寻求格局

  • OOC!OOC!!OOC!!!如有不适注意及时退出




01

某个秋高气爽的午后,方多病背后藏着一只画轴,偷偷靠近了正在为晚饭做准备的李莲花。

李莲花注意到他很久了。一来,方多病虽然装模作样地蹑手蹑脚,但他并没有刻意收敛自己的气息;二来,莲花楼内部的地板年久失修,气息隐匿得再好也架不住一步一声吱呀作响。

李莲花余光瞥见方多病在他身边转了三圈,轴头从他脑袋旁边支棱出来,藏得跟方多病的蹑手蹑脚一样,恨不能敲锣打鼓彰显自己非凡的存在感。虽然方多病一个字都还没说,但李莲花已经满耳朵都是这家伙兴高采烈的声音:

“看我看我看我!”

李莲花不急不缓地把手底下剁碎的白菜码整齐装盘之后,终于装出一副才发现方多病的模样:“哎呀,你已经回来了?不是说晚饭要晚点回来吃吗?”

“事情比想象得要顺利,所以我提前回来了。”方多病的眼睛因为愉悦而闪闪发亮,他双手背在身后,欲盖弥彰地把画轴往下放了点儿,“我还来得及给你带个礼物!”

李莲花配合地惊讶道:“嗯,还有礼物?这么好呀。”

方多病兴冲冲地把画轴从背后抽出来,小狗尾巴几乎要翘上天:“没错!是你肯定猜不到的惊喜!”

紫檀木的天杆地杆,也不知道装裱的是哪位名家的字画。李莲花思索了一会儿,心想自己平时也没有表现出附庸风雅的倾向,反而偶尔会被方多病抓包在医书的掩护下看不入流的话本儿——究竟是什么让方大少爷觉得自己跟他在高雅艺术方面有共同话题呢?

在李莲花略微疑惑的注视中,方少爷拎着绳带唰地一抖,三色装的立轴画卷丝滑地铺展开来,画蕊是一副石碑拓印,石碑可能并不完整,有部分缺字,乍一看像是有些年头的古物。

只是古董的话其实也没什么,李莲花记得方多病的确有收藏武林名宿字画的爱好。但最近也没听说有什么武林名宿的手迹现世啊……然后李莲花辨认出了这碑文的前两句,瞬间两眼一黑。

“美眷如花不经年,浓雾凝香岂连连。”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碑文……李莲花觉得自己已然羞耻得灵魂出窍,但他的肉身仍旧滞留在原地,和颜悦色地问方多病:“这是谁写的酸诗?”

当年碑上是没有署名的,所以这副拓印上也没有落款。

方多病对李莲花的逃避毫无所觉。他还探头到画轴前面仔细看了眼,确信自己没有拿错,然后疑惑地发问:“这不是你写的吗?”

“不是。我不记得我写过这种东西,我根本就不会写诗。而且字迹也不一样。”

“骗人!你在莲花庄写过的,还是藏头诗呢。”方多病成竹在胸地掸掸卷轴,摆出了书法鉴赏大家的架势,“字迹虽说有区别,但不过是笔锋更锐利些、连笔之处没那么圆润,字的架构和走势几乎一模一样,一看就是一个人写的!”

“……”李莲花负隅顽抗,“没有署名。”

方多病终于从李莲花的否认三连里咂摸出了被老狐狸按捺得很隐蔽的羞耻之心,虽然不解,但他一想到能让这老狐狸吃瘪,就忍不住嘚瑟了起来。

“李相夷在袖月楼云巅亭以胭脂为墨写下的《劫世累姻缘歌》三十六句,据说可是当年红极一时的诗作,若是哪家乐坊的歌姬不会唱,都不好意思问客人讨要赏钱呢。”

李莲花终于懒得装了,他不屑地咋舌道:“这都是几手的谣言了?小朋友,你那时候才多大?听到些什么,在这儿听风就是雨?”

“也就十多年前的事儿,我那时候都开蒙了。”方多病一听到老狐狸那拉长了音的“小朋友”就觉得牙根痒痒,“少看不起人!”

李莲花抬手呼噜呼噜方多病的脑袋:“是嘛,那可了不起——有翻这陈芝麻烂谷子的闲工夫,你不如趁天还没黑,去镇上买只鸡回来。”

方多病一腔献宝的热情还没散干净,对李莲花这副试图敷衍过去的态度坚决不买账:“来回一趟很快的,我一会儿再去——你猜我在哪儿找到这个的?”

李莲花看方多病不依不饶,心知此事无法善了,只好硬着头皮接话:“袖月楼云巅亭早没了,当年写诗的那块碑估计也早被当成边角料拉去砌墙了,这不是从哪家废宅里扒拉出来的吧?”

“那块碑这些年一直被当年零州摘月阁的台柱子临江仙收藏,前些日子临江仙染病过世,她的徒弟处理她的遗物,这才让这块石碑重新面世。”

临江仙是十几年前南边儿最红的舞姬之一,对于一众把“喝最烈的酒追最美的姑娘”当作人生信条的江湖侠少来说,是巫山神女般的存在。好在李相夷虽好风雅,但并不以风流自居,所以十几年后李莲花在感觉到风雨欲来的如今可以问心无愧地澄清:“我跟这位姑娘素未谋面,也谈不上有什么交情。我想,大概是她家石阶刚好缺一级那个形状的石料吧。”

方多病闻言条件反射地开始生气,这是他自打认识李相夷之后日积月累养成的习惯——他听不得有人在他面前说李相夷的坏话。但当说坏话的人变成李莲花的时候,他这股火气就仿佛被兜头浇上了冷水,灭得憋憋屈屈,还留着一股不是滋味的青烟环绕心头。

他不太高兴,因为他觉得李莲花不该那么嫌弃方多病摆在心里供了那么多年的人;但他又不舍得不高兴,因为李莲花嫌弃的是过去的他自己,这让方多病觉得难过。

“才不是破石头呢……放在漱玉楼的拍卖会上起价都要五百两银子。”

李莲花本来打算去给新长成的菜苗浇浇水,但这个五百两的报价让他不由停下了脚步。

“五百两?还是竞拍?”李莲花木着脸喃喃自语,“什么冤大头会拿五百两去买这种东西啊……”

然后他立刻反应过来:“方小宝,不会是你这个败家子吧?!”

方多病一脸无辜:“我买的,怎么啦?”

李莲花像是接受不了这个噩耗,他摇摇欲坠地扶住了门框,腾出一只手去按揉自己的眉心,确保自己接下来开口时仍能心平气和。

“不是,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再有钱也不能这么败吧?你有这五百两还不如给我,我现场就能给你写一张……刻一张都行啊。”

“虽然不是钱的问题,但既然你说了,那我还是解释一下。”方多病宝宝贝贝地把画轴卷起来抱在怀里,“我跟漱玉楼的老板说我是李相夷的弟子,不忍见家师的遗作流落在外,所以对那块石碑是志在必得的。更重要的是,我还是百川院的刑探,如果我买不到我想要的东西,我不介意检查检查在场其他拍品的来源。老板人很好,五十两就答应卖给我了。不然要是真上了竞价台,凭师父的名气,我身上带的那点钱还真不一定能抢得过师父的那些仰慕者呢。”

李莲花已经彻底没脾气了:“你师父我的家底加起来不过也才五十两……而且钱还真不是问题。我说你啊,也不是第一天行走江湖了,知不知道轻重?为了一个不能吃不能穿的死物,平白开罪了漱玉楼这么一个势力,将来哪天要是再遇上,你要怎么处事?”

方多病本来是来献宝卖乖的,没想到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饶是知道李莲花是为他好,仍不免觉得委屈:“我有分寸的。此次我之所以能查到漱玉楼,就是因为其中一件拍品是贼赃。失主把案子报到百川院,我追着线索到漱玉楼,逮了销赃的贼人,陪同失主和漱玉楼的老板斡旋,好不容易才让失物完璧归赵。漱玉楼的老板怕替贼销赃的事儿传出去坏了名声,见我有意参加竞拍,这才想出拿那块石碑换我的人情这个主意。案件内容理应保密,我本来就不欲声张,但既然不损道义,我也就受了这个顺水人情。否则,别说是五百两,就算是五千两,我也不会领情的,拿银子硬砸都要凭自己的本事拿到手。”

李莲花终于从这前后两版说辞的不同里品出些不同寻常的味道。

“好酸呐,方小宝,怎么陈年的飞醋也要吃?不怕吃坏肚子?”

“你的东西落在外人手里,我就是不开心。”方多病哼了一声,“他们没见过你,从未试图理解你,你就算站在他们面前他们都认不出来。可他们却把你的名字挂在嘴边夸夸其谈,拿你的所作所为和名声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你风评好名头盛的时候就跟风夸两句,有人陷害你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地落井下石。当年是如此,今日亦是如此——就像当年女宅里遇到的那个大烟鬼一样!一想起你留下的东西会被那些人拿走当玩物,将来的某天还有可能被用来给你安上莫须有的骂名,我就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自然无论如何都要把它拿到手。”

说着说着,方多病的眉心忽然被按住了。那根食指用柔和但不容抗拒的力道抚过方多病的眉头,手掌则挡住了方多病的视线。于是方多病只听到李莲花半真半假的叹息:“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人这一辈子这样短,何必在意这些没意义的闲言碎语?”

方多病捉住那只手蹭了蹭:“我知道你肯定不在意,所以我本来也打算当没听见的。我一直在想,你就在我身边,那些物件理应是不重要的。若是那时候我没找回你,我现在肯定会满世界搜罗你留下的所有痕迹。到时候别说是有人提起你,就是有人中伤你我也多少会有点开心,因为那证明你还没被所有人遗忘,世上并非只有孤零零一个我记着你。但现在你还在,我仍旧放不下那些与你有关的身外之物,听见有人诋毁你还是要上去争论……我想这是我贪心不足的缘故。再往后,我也许听见有人说仰慕你都是要妒忌的。”

“那你可要我怎么办呢?”李莲花注视着这个眼里好像只有他的年轻人,“我走在路上,坐在街边的茶摊上,摆个问诊的小摊,只要在人声鼎沸的地方,总能听见有人盛赞多愁公子急公好义、锄强扶弱的侠名和玉树临风、器宇轩昂的风姿,更有不少人说方公子是万里挑一的金龟婿。按你的说法,我岂不是要淹死在醋缸里?”

方多病猛地抬头,一脸期待:“你会难受吗?”

“我有什么好难受的?”李莲花抽出手,弹指敲了敲方多病的额头,“他们左一个‘方少侠威武’右一个‘方公子年少有为’,说要结交你请你喝酒赴宴,又说要找人择日上门说媒提亲,可我拎着新割的排骨,知道他们年少有为的方公子哪儿也不会去,到了饭点只会回来喝我炖的排骨汤。我犯得着跟谁难受?”

“倒像是你把我吃得死死的一样,你这老狐狸。”方多病有点不甘心,但看在有人为了哄他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的份上,还是大人有大量地放过了这一茬。他把李相夷的墨宝收进莲花楼里专门腾给他的储物箱,高高兴兴地去问李莲花想买什么鸡。

打发走方多病之后,李莲花闲着没事,自己翻出了那副裱好的拓印。拓印上没有署李相夷的名,却盖着方多病的收藏印。

……就跟小孩子在自己的书籍和玩具上做记号写名字似的。

李莲花笑着摇头,连叹孩子还是年轻。他卷上画轴,转念又想到,他今日的表现会不会太过不解风情?

被心仪的人追着捧着放在心里,没人会不高兴。哪怕拈酸吃醋这种小家子气的事,方多病做起来也让他忍不住心生怜爱。可他这个人,年轻的时候自视甚高,对儿女情长不放在心上,总也不知揣摩恋人心思;到上了年纪,好不容易学得体贴入微了,又自恃年长,总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诉衷情,也多亏方多病总能洞察他的心思。只是时日久了,方多病若是觉得他冷淡,委屈了呢?

李莲花倚在楼门口,望着片刻前某少侠蹿出去的方向移不开眼睛,不由得苦笑着感慨,自己如今居然也会为这种事患得患失,当真是世事难料。

 

 

02

他们是最近才回到莲花楼的。

从李莲花上次不告而别离开莲花楼之后,莲花楼便一直停在那个地方,和任意一个离了居住者的家一样,静静等待外出未归的主人。

寻回李莲花之前,方多病不敢移动莲花楼,是怕李莲花哪天想回来找不到家;寻回李莲花之后,方多病没有移动莲花楼,是打算用莲花楼吸引江湖中人的注意力,坐实人间再无李相夷的流言。

自从李莲花就是李相夷的事情在江湖中传开来后,这座莲花楼就成了李相夷经久不绝的江湖传说的一部分。莲花楼曾经的住客们空了会寻时间回来为这处居所洒扫除尘,李莲花的故友们有时也会来这里探访,看看故人是否归家。但大部分时间里,莲花楼里除了一条被主人取名为“狐狸精”的小黄狗,谁也不在。

江湖中总有人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做就爱循着风言风语四处看热闹,一代剑神隐居十年的住所对这种人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这些人里有的单纯是来朝圣的,有的则心术不正,希望能趁莲花楼无人看管时大肆搜刮,看看能不能捡个漏。但无论是哪种,来了之后都是要失望的。莲花楼虽然别致精巧,但里面并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完全看不出是李相夷那种大人物住过的地方。而且他们要是在楼里乱翻,还会被楼里住的小狗盯着狂吠不止。

一条狗当然不可怕,但这莲花楼附近不定时会有李相夷的旧识出没。万一被人发现与楼里失窃有瓜葛,无论是被当场抓获还是被狗引人追上了门,事后扭送百川院可不是好玩的。

迫于百川院的淫威,虽然有诸多小贼对莲花楼肖想已久,但等到正牌主人回来时,楼里遭过贼,却没丢过东西。因为各位故友亲朋的殷勤探望,莲花楼里反而添了不少日用器具和装饰,光是李莲花放话本儿的箱子里就多了几本时兴的新本子。

李莲花坐在桌边,搂着狐狸精想象他的朋友们凑在自己这所莲花楼里忙碌的景象时,嘴角会不自觉上翘。

“辛苦你了呀。来,奖励你几块排骨,看看我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回莲花楼暂居,一方面是两人为了庆祝李莲花重回江湖,将莲花楼作为回归的第一个站点;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最近方多病接的都不是什么大案子,在百川院停留的多些,正好可以晚上回莲花楼吃住。

这短暂的时日里,他们像是回到了相识没多久的时候。两人在这一方小天地里相依为命,只是再也不需为掀起轩然大波的惊天阴谋和李莲花危如累卵的性命担忧。岁月悠长而轻快,最大的烦恼也只不过是怎么打发想来探望的各路故友。

 

方多病带着《劫世累姻缘歌》拓本回来没两天,接到了一个据说是由朝中重臣亲自委托的案子。他行色匆匆回来收拾行李的时候,李莲花正在给天机堂堂主何晓惠女侠回信。

“我娘请你去天机山庄参加八月十五的家宴?”方多病看起来开心极了,但并不是很惊讶的样子。

李莲花想婉拒:“既是家宴,我怎么方便打扰?不如等中秋过后,我再携礼登门拜访。”

“我家家宴,你怎么不方便来?”方多病坐在桌子对面笑吟吟地望着李莲花,“就因为是家宴才请的你啊。”

李莲花立刻反应出了方多病话里的意思。他执笔的手顿在了半空中,笔尖在信纸上洇出了一笔突兀的墨痕。

“我是认真的。虽然就算远隔千里看的也是同一轮月亮,但我还是希望往后一辈子八月十五的月亮我们都能一起看。”

月亮未必所有人都爱看,但“一辈子”这三个字已足够动人心弦。李莲花自诩早已心如止水,这死水似的心湖却偏偏总被方多病这阵解语春风吹皱。

李莲花抿嘴微笑了一下,顺手把被弄脏的信纸折好放进了火堆。在方多病眼里,这纵容的笑已是再明显不过的应答,所以他便放心地收拾包袱去了。

“这次要去哪里?”

“归州龙脊山。”

“归州,西南那一片?是什么案子?”

“御史中丞王自素家的二公子王隆鑫说是去归州龙脊山赴友人之约,一去就数月未归。当地府衙下了寻人的榜文,久寻不获,家里人疑心是卷入了江湖纷争里,便把案子递到了百川院这里。”

“人已经失踪了这么久,若是真卷进了什么事端,只恐凶多吉少。”

“我想也是。但既然还没寻见尸首,便仍有存活于世的希望,所以我更要抓紧时间。”

李莲花盯着方多病有条不紊收拾行李的背影。这朝气蓬勃的年轻身影,似乎永远步履轻快,一往直前、永不言败,与其说他总是充满希望,不如说他就是希望本身。不知情的人会笑他这副模样不谙世事,但李莲花知道,这人分明早已经历过命运狂风骤雨的摧折。正因如此,他这清澈明亮宛如阳光的模样才更加难能可贵。但阳光不常有,而阴云无时不在。

他忍不住伸出手,捉住了方多病的衣角。

“怎么了?”

“我陪你去。”

“真难得。”方多病睁大了眼睛,有些吃惊,“我以前要和你一起查案,都得变着法儿地求你。”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到处走走。”

“那我就帮你一起收拾行李吧!”方多病的兴致更高了,满脑子粉红泡泡差点要把案情顶出去,“我们争取早去早回,八月十五之前说不定还能回来小住几天。我把新买的那块碑放百川院了,到时候正好一起捎带回家……”

李莲花忍不住扶额。他疑惑于世上竟有这种毁灭灵魂的死亡方式:

“你行行好把那破东西找个没人的地方收好行吗?算我求你了。百川院就算了,你要是敢把那东西带回天机山庄,我保证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进天机山庄一步的!”

方多病一脸“真拿你没办法啊”的小表情,但还是妥协了:“哦,那就算了。”

李莲花趁着午饭之前的一点闲暇把回信写好,用传信鹰寄了回去。午后,两人启程,即刻赶往归州。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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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道为啥,我的文好像也突然可以划线评了,我还以为这是VIP才有的功能哎】


P.S:图一摘自藤萍老师微博(太长不好截图),图二截图自同一篇微博

顺带一提,文里设定小花爱看话本儿也是从番外借的设定(我怀疑他不仅看,还能自己动笔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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